广东画院 位于人民北路,综合性专业美术创作、研究机构。前身是1959年成立的广州国画院筹备委员会,是建国后国内最早成立的4间画院之一,1964年改现名。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停办,1978年复办。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,有画家工作室、展览厅、学术讲座厅及陈列室。经常举办美术方面的学术讲座、学术交流、美术展览,编辑出版了《广东画院集刊》、《关山月画集》等数十本画集。每年举办一次院展,并先后在国内外举办了个人画展,与多个国家和地区有文化交流活动,不少作品为国内各类博物馆、美术馆收藏。
自建院以来,广东画院先后聘请十八位著名画家、著名美术理论家为艺术顾问,他们是:余本、黎雄才、蔡迪支、赖少其、王肇民、黄笃维、胡一川、王立、迟轲、陈少丰、崔德祺、刘斯奋、林近、林墉、汤集祥、汤小铭、王玉珏、饶宗颐。
广东画院的职能是在省委、省政府的领导下,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制定专业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计划,并组织实施;发掘和培养有显著成绩、有独特风格和发展潜力的新一代名家,为社会提供高质量、高品位的艺术精品,为国家积累艺术财富,为大众提供精神食粮,陶冶情操,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。